被告尹炳梁,三十九岁,尹炳梁会计师行东主,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将于明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遂展开调查,并揭发有关涉嫌串谋诈骗罪行。
控罪指尹于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至二○○一年四月十二日期间,与傅柱根、卢镇南、李荣基、郭淑华、杨治山及其它人士串谋诈骗联交所,即不诚实地:捏改一些销售发票及会计记录,以夸大金禾及其子公司于一九九八年、一九九九年及二○○○年三个财政年度的营业额及盈利数字,以符合联交所的上市规定;在金禾的招股章程中,就金禾及其子公司在该三个财政年度的财政状况作出失实陈述;提交一些文件,包括载有夸大该三个财政年度的营业额及盈利数字的文件,以及载有金禾及其子公司于该三个财政年度的财政状况的失实陈述的金禾招股章程;及从而诱使联交所批准金禾在联交所上市的申请。
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明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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